1. 项目名称
忻州市到县PTN数据传输网系统项目
2.招标内容
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忻州分公司随着业务发展需要,拟建设忻州市到县数据传输网,覆盖忻州现辖两区(忻府区、五台山风景区),十二县(定襄、五台、代县、繁峙、宁武、静乐、神池、五寨、岢岚、河曲、保德、偏关),一市(原平市);根据目前业务需要,该传输网主要承载VOD IP数据推流、互联网、各类网络管理及其他数据业务等信号。
3. 招标文件发售
发放标书时间: 2016年2 月 3日至2016年 2月 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放标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453号 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公司资产部
售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2月2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453 号
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公司八楼会议室
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7.联系人
技术部分:
肖永辉 手机:13643635168 电子邮件:13643635168@139.com
商务部分
郭 伟 电话:0351- 7139937 传真:0351-7139870
手机:13633455480 电子邮件:37972009@qq.com
8.投标文件递交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453号 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
9. 投标人要求
投标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参加投标(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或市场准入制度或特种行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证书)。
2.投标方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能满足招标方提出的相关要求,并从其所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中得到证实。
3.投标方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以下相同)和生产销售其投标产品的许可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以下相同)等。
4.投标方提供的软、硬件设备如不是投标方生产的,则必须得到软、硬件设备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
5.如投标人委派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见投标文件)。
6.投标方应在太原市设有长驻机构并配备有较高技术维护能力的技术人员,应能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
7.所提供产品必须提供产品编号(中标后提供)。
8.所提供产品必须提供原厂服务承诺函及供货证明(中标后提供)。
9.招标方有权根据投标方提供的系统配置和签订的框架协议对该部分价格进行调整,并有权进行单独采购。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报名。
11. 本项目为全系统交钥匙工程。
12.投标方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3.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招标单位届时通知为准。